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。 第四十二条 本会分支机构可根据本章程制定工作条例或细则,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执行。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。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。
二OO九年四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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